印尼发展核电站的项目招标。这是由我国建筑商公司于2015年4月作为开发商(索赔人)担保的。招标要求索赔人在2017年3月之前完成工厂的建设。索赔人通过合同确保了该公司Nucleus Energy集团的服务。英国为建造工厂的承包商(被申请人)。该工厂仅在2017年8月竣工并投入使用。随后,索赔人在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SIAC)提起仲裁程序,要求赔偿600万美元的延误和撤销虚假陈述合同的损失。
基本合同没有为完成项目设想时间表。索赔人称,在谈判过程中,被投诉人向索赔人保证,该电厂将从2016年1月8日起在12个月内建成,因为被投诉人可以将其在阿尔及利亚中止的电厂项目中的许多零件转移。这些零件目前存储在德克萨斯州,因此已经制造完毕,只需要在我国的工厂装运和组装即可。
索赔人称,截至2016年1月8日,被申请人从未有任何已经组装好的工厂部件准备好装运。被申请人否认已就完成时间表作了任何陈述,并且始终清楚关于时间表的任何讨论仅是指示性的,因为必须对核电站的部件进行重大修改或重新制造才能适应我国的现场。
讲习班以上述事实背景为参考,提供了由三位主要法官主持的许多主要律师对事实证人的模拟盘问。法庭由Dhyan Chinappa先生(卡纳塔克邦高等法院高级辩护律师),CK Nandakumar先生(CK Nandakumar律师事务所副代表)和Prakash Pillai先生(新加坡Clyde&Co Clasis合伙人)组成。
YSIAC口头宣传研讨会上的演讲者
第一次会议涉及由被告律师(由Khaitan&Co合伙人)Nikhilesh Rao先生和(由AZB&Partners担任合伙人以及YSIAC Committer成员)的Sonali Mathur女士进行的盘问。他们询问了索赔人的证人,他们是Sneha Nagraj女士(Frontier Legal合伙人)和Karthikey Mahajan先生(Kirkland&Ellis LLP律师和YSIAC委员会成员)的扮演。
律师针对被告人提出的问题旨在引起以下方面的回应:(i)索赔人是否认识到我国普遍存在的艰难地理条件,从而使被告人无法在我国境内完成工厂建设一年的期限;(ii)索赔人声明被告向索赔人保证在十二个月内完成核电站的陈述的事实依据;(iii)索赔人是否可以在履行合同条款即完成核电站后终止合同;(iv)索赔人是否意识到阻碍被告完成合同的劳动罢工。
第二场会议由索赔人的律师进行盘问,由Bharat Chugh先生(L&L Partners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指定和YSIAC委员会成员)和Ian de Vaz先生(Wong Partnership LLP合伙人)扮演。他们向由Ian Lewis先生(卡纳塔克邦高等法院专职律师)和Vikas Mahendra先生(Keystone Partners合伙人)饰演的答辩人证人提出了疑问。
索赔人的律师在盘问中提出的质疑线是为了引起对以下方面的回应:(i)被告是否已对核反应堆预期的零件的技术可行性进行了评估移居印度尼西亚;(ii)被投诉人是否有任何记录在案的信函,其中强调需要修改德克萨斯州存储的部分发电厂以适应我国的当地条件;(iii)该发电厂是否于预定日期启用;(iii)被投诉人是否已采取措施核实存放在德克萨斯州的电厂零件的技术可行性;(iv)延迟完成发电厂的原因是否应归于被投诉人;
此后,法庭成员举行了小组讨论,详细阐述了进行成功的盘问所涉及的步骤。CK Nanadakumar先生强调了掌握案件事实的重要性,这是优秀的盘问者的标志。
Dhyan Chinappa先生强调了“思考案情”的必要性–这将始终为您提供有关案情的新见解。他还强调,盘问者必须建立与证人的信任环境,以便得出相关事实。
Prakash Pillai先生强调,盘问更多是关于“不要做”而不是“要做”。皮莱先生,应避免提出开放性问题,因为证人可以巧妙地偏离要求他回答的问题。取而代之的是,人们应该努力提出一些封闭式的问题,使证人必须回答“是”或“否”。Pillai先生在小组讨论结束时强调指出,对于仲裁程序的最终结果,不应该过高地盘问相互盘问的重要性,因为这只是反驳对手案件的一种工具。仲裁的胜负取决于自己的情况。